伯德梅和尚
金大臣。泰州(治今吉林洮安东)人。奚族(一说女真)伯德氏。正隆五年(1160),充护卫,授曷鲁碗群牧副使。复召为护卫十人长,累迁复州刺史。明昌(1190—1196)初,任西北路副招讨,历秦州防御使,升武胜军节度使。六年(1195),移镇崇义军,奉命从左丞相夹谷清臣御北边为副统。以阻卜入扰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率部迎击,因孤军深入被围,战死。
金大臣。泰州(治今吉林洮安东)人。奚族(一说女真)伯德氏。正隆五年(1160),充护卫,授曷鲁碗群牧副使。复召为护卫十人长,累迁复州刺史。明昌(1190—1196)初,任西北路副招讨,历秦州防御使,升武胜军节度使。六年(1195),移镇崇义军,奉命从左丞相夹谷清臣御北边为副统。以阻卜入扰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率部迎击,因孤军深入被围,战死。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祖儒。如史载宋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西夏派遣使臣族汝威明兴则等赴宋朝告毅宗谅祚母密藏氏卒。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壮族古崖壁画。亦名“花山崖壁画”。分布于广西左江流域的宁明、凭祥、龙州、大新、天等、崇左、扶绥等县市。已发现有84个地点、183个画处、287个画组,以宁明花山崖壁画的规模最大,发现最早。壁画以人像为
?—945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次子。后晋天福五年(940),兄曹元德卒,继任。七年(942),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遣使贡于晋。八年被后晋授为检校太傅,沙州归义军节度使。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辽官名。亦作“牙署”。契丹语音译。《辽史·百官志二》谓大、小部族中石烈(相当于“县”的建置,一说意为“乡”)下均设有此官。是位次于夷离堇和※马步的次要官员。
?—1790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姓额尔德肯氏。卫拉特蒙古人。都统巴图济尔噶勒子。原为杜尔伯特部宰桑,后投清,隶蒙古正黄旗。乾隆二十九年(1764),由闲散授蓝翎侍卫,赐乾清门行走。从征准噶尔、霍集
①(?—1638)后金将领。蒙古族。阿噜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其父昆都伦岱青始号所部为阿噜科尔沁部。天聪四年(1630),为避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投附后金。五年
?—17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初附属霍集占,任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征霍集占抵喀什噶尔时,请降。获宥,授叶尔羌(今莎车)伊什干伯克。次年,因讦告鄂对伯克嗜饮、躁妄
西藏噶达克地方开设之通商市场。光绪三十二年(1906)根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中英西藏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特权。此年,英派他克齐为驻噶达克委员,清朝派毛秉科充
即“彭宏澎”(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