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鹿部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旁的鄂温克人仍饲养驯鹿。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旁的鄂温克人仍饲养驯鹿。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西昌专区部分地区。统建昌、德昌、会川(今四川会理南)三路和柏兴府(今四川盐源)。司治建昌路(今西昌)。境内少数民族主要为彝族。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古代战士所穿的一种轻型铠甲。以金属或絮棉制作。用金属环相扣连缀而呈网状之※锁子甲即属此。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努尔哈赤制定八旗兵临阵军纪:“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
我国白马藏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布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县、松潘县以及甘肃省文县等地,使用人口约11000多。白马语内部可分为3个土语,语音和词汇上稍有差异。
见“塔出”(2155页)。
亦作“织贝衣”。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制作的一种服饰。是用一种砾磲贝切成细片,磨成细小贝珠,然后将珠穿缀成一串串,缝饰在麻布衣或裙上,故称。一件贝珠衣通常缀有数万颗贝壳珠,颇具特色。
1783—1832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察哈尔正红旗人。牧民棍岱之子。被选定为察哈尔佃齐呼图克图六世,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坐床。嘉庆六年(1801)、十二年(1807)、十四年(1809)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哈剌那惕。※弘吉剌部分支之一。始祖为秃速不答兀忒之长子合剌讷惕。参见“弘吉剌”(644页)。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制下农奴为领主承担非农业性专业劳役的村寨。多属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等级村寨,也有傣勐(意为“本地人”)等级的村寨。他们领种份地后,除为领主代耕土地或交纳官租(实物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