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户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即“启民可汗”(1174页)。
? —1840清代四川大金川八周碉土守备。藏族。参见“阿木禳”(1200页)。
元初将领。名又记作忙古歹、蒙古歹。契丹族。为太傅※耶律秃花曾孙,耶律宝童子。忽必烈时,袭父职,赐金符,任随路新军总管,统领山西两路新军。中曾从征蜀。至元五年(1268)八月,又奉命带兵征西番、建都(在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
书名。※曹廷杰撰。光绪十三年(1887)成书。为作者有关东北地理、考古及民族等方面的学术札记,如对肃慎国、得胜陀碑、完颜娄室碑、金上京、三姓、白城、韩州中俄东段边界说等历史地理的考述。所附“条陈十六事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430十六国时期北燕创建者。字文起,小字乞直伐(代)。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先世有食采冯乡者,遂以为氏。后燕慕容宝(396—398年在位)时,署中卫将军。宝弟慕容熙嗣位,为政暴
即“主儿勤”(62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