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简称史二。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与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俺答汗长子辛爱黄台吉为邻,互相仇杀。嘉靖(1522—1566)中,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龙门所(在今河北
清咸丰年间东乡族起义。咸丰九年(1859),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东乡族人马阿不(卜)都联合一批穷苦乡亲在东乡首先举起义旗。清政府派河州知州赵桂芳率兵镇压,起义失败,马阿不都等被杀害。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三十二措(定)的头人共同组成。决议涉及整个门隅地区利害关系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使之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参见“老龙票”(687页)。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1727清代后藏地方官。汉籍作噶锡鼐色布登喇什,藏俗称阿里公。藏族。※康济鼐兄。雍正三年(1725),清朝撤驻藏清军后,首席噶伦康济鼐长居拉萨,以阿里为要塞之地,故委其为阿里噶本(总管)。五年(1
见“满都海哈屯”(2394页)。
①金代蒙古部名。为山只昆(散只兀)部所属小部。分布于忒里葛山(今甫喀山)附近。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内族完颜宗浩率兵征讨山只昆等部时,击走该部与浑滩部,斩首1200级,俘生口车畜甚众。 ②金昭祖
唐代建立于突厥地区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一年(647),以阿史那贺鲁内属,置府,析其众于庭州莫贺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东北)。高宗永徽四年(653),以贺鲁叛,罢府,析其地为金满、沙陀2州。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西部及缅甸北部部分地区。司置大理路,统大理、柔远(今龙陵)、茫施(今潞西)、镇康、镇西、平缅、麓川、谋粘(今耿马)、孟定(今耿马西)、木邦、蒙怜、蒙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