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1181—1226西夏第九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神宗李遵顼次子。光定十三年(1223)十二月,父在蒙古军威逼下逊位,继立。闻蒙古军征西域未还,乃遣使结漠北诸部为外援,以拒蒙古。乾定元年(123
清末朝廷内部分满族贵族组成的党派名称。宣统末年(1911)至民国元年(1912),以皇族肃亲王善耆、载涛、载洵、载泽、溥伟,以及毓朗、铁良、良弼等人为首筹备成立。宗旨是反对共和、反对南北议和和清帝退位
即“叶护可汗”(540页)。
汉晋时对※黑僰濮、※文面濮、※赤口濮的统称。参见诸条。
秦汉时称乌侯秦水,隋称讬纥臣水,唐称土护真水,辽金称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契丹语曰北乜里没里,复名陶猥思没里,亦云撞撞水。源出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大明城)西※马盂山,东北流。为奚和契丹族发祥地
见“海努克庙”(1941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西晋陈寿(233—297)撰。65卷。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官观阁令、晋平令、著作郎。是书主要记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间魏、蜀、吴三国史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阿都部分散的彝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永胜、巍山、云、祥云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渤海王国大臣、诗人。著名诗人裴颋子。历官文籍院少监、政堂省信部少卿、改守和部少卿。擅长文藻如父。累膺命出使。后梁开平元年(日本延喜七年,907)冬,以文籍院少监首次奉命聘日,时值裴颋访日届满一纪(日约
见“兀鲁罕河卫”(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