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傣族家奴制度

傣族家奴制度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家奴的规定:(1)凡负债者、盗窃者、诈骗者、身体不健康,劳动懒惰者、有罪行未解脱者,均不得接受为家奴。(2)大官员、头人的家奴,其居于农村的父母去世时,只能继承应得的一份财产。(3)大官员、头人的家奴在农村结婚,所生子女,交妻子抚养,不为奴,其在农村的家属和一般农民同样负担赋役。家奴死后,主人不得以其妻子为奴。(4)甲家男奴与乙家女奴一同逃跑,男奴主人应赔偿身价一半银币600元给女奴的主人。如男奴主人把女奴找回,只赔二分之一(300元)。如把两人都找回,就把女奴卖给男奴的主人(1200元),倘男奴的主人不接受,或两个家奴均未找回,则男奴的主人须遣一人到女奴主人家为奴。(5)如他人家奴跑到家里来,户主如不举告或不通知其主人,以盗窃论处,按家奴身价加倍处罚(2400元)。若已通知家奴主人,适逢家奴病死,则由户主埋葬,不再赔身价;若家奴在主人家自杀或偷跑,户主应按价赔偿。

猜你喜欢

  • 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 妥懽贴睦尔

    1320—1370元朝末代皇帝。又译妥懽帖木尔、妥懽帖不耳、妥懽帖睦尔、妥欢帖穆尔。蒙古孛儿只斤氏。明宗※和世㻋长子。天历三年(1329),父被文宗图帖睦尔毒害后,于至顺元年(1330)

  • 塔齐布

    1817—1855清末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陶佳氏。字智亭。初任护军、三等侍卫。咸丰元年(1851),任湖南绿营都司。二年,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进军湖南长沙。他随提督鲍起豹等守城两月余。三年,由曾国藩和湖

  • 布将帅

    见“跳仙会”(2358页)。

  • 失里绵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与※虎儿文卫同时设立,地望亦相近。《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九月所设失里木卫,以及正统后所设细木河卫。均作实勒们或实勒们河卫。一说在乌苏里江与牡

  • 保大

    辽天祚帝耶律延禧年号。1121—1125年,凡5年。

  • 沃沮

    ①古族名。来源于古※貊族。《后汉书》等有传。有东(亦称“南”)沃沮、北沃沮之分(一说东沃沮即沃沮,包括南、北沃沮)。旧据《辽史》多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一带;今一般据《后汉书》等称,其“在

  • 阿力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 郡主

    清代宗室亲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一等。和硕亲王女,不论嫡生庶出,咸系“和硕格格”美称。初制,均以封为郡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以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授封,实为过优,题准改为“郡

  • 云南哈尼族土司区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各土司区里的数目视辖区大小而定。各里设里长1人,管理数十村寨;里长之下设“招坝”或“里老”,辖一至数寨;“招坝”之下设“三伙头”,负责传锣送信,催捐派款。里长不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