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牛租地租制度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图汗※成衮子。康熙二十六年(1687),兄札萨克图汗沙喇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所杀,属众溃散。次年,遭准噶尔部噶尔丹扰掠,率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一作野律氏或野利氏。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青海果洛境内黄河岸之蛙色尔地方。
见“文成文明皇后”(389页)。
1840—1891清末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号朴庵。道光帝第七子。异母兄咸丰帝即位,封醇郡王。同治帝即位,选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管神机营。十一年(1861),参与慈禧太后与奕訢发动的
指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寨头人的辖区。系当地一种流行称谓,不是科学定义的部落。班洪寨原属南板管辖,后在胡姓头人领导下先后征服南板、富贡、焦山、老厂等势力较强的大寨,邻近各寨也相继归附,到解放前夕共辖77寨1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05—1225,凡21年。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质孙,蒙古语音译,又作只孙,义为“颜色”。《元史·舆服志》:“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元代内廷每有朝会、庆典(皇帝即位、上尊号、寿诞、册立皇后与太子等)、宗王来朝或岁时行幸等皆举行大宴,是时预宴者必穿戴
毛南族旧称。又作“冒南”。起源于宋以后的地名或族名“茅滩”、“茆滩”、“茅难”。分布于庆远府恩恩县(今广西环江)。无文字,操毛南语。信仰多神。以农耕为主。是毛南族的直接祖先。参见“毛南族”(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