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书名。清末麻兆庆纂修。6卷,约光绪十六年(1890)成书。兆庆(1835—1900),字余斋,别号巩华旧友、榆荫主人,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回族。早年在外省作军内幕僚,被保至后补训导。后归故里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详见“雅桑万户”(2198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蒙古语,《元朝秘史》旁译为“白身人”。一作都里因古温。其身分学界说法不一,或谓“无官职者”,或谓“家境富足,在地方上有体面的人”,或谓“自由民”。居社会中等阶层。蒙古汗国时,其子弟多被选充护卫。
见“撒里畏吾”(2494页)。
金代山名。参见“镇安公”(2510页)。
约1778—1858清代新疆喀什噶尔大阿訇。号斜黑阿浑(訇)。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阿斯图阿尔图什庄人。阿帕克和卓墓掌管人。清道光六年(1826),暗结张格尔,抱经起誓,随同作乱。张格尔兵败后,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