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狄哈
见“窝集部”(2297页)。
见“窝集部”(2297页)。
?—1446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任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子。永乐十一年(1413),代兄※思行法任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初,与明保持密切关系,屡遣使入贡示好。同时不断扩张辖地,兼并周邻孟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参见“山哈”(118页)。
1596—1648清初大臣。满族。他塔喇氏。世居扎库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下营子赵家村西南伊尔登河西岸)。岱图库哈理孙,多罗额驸诺裔谟多子。初任佐领,隶正白旗满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于萨尔浒(
①(?—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巴喇斯腾额哩陀音长子。号察罕巴尔。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驻牧乌喇特界内库埒谟多。二十八年,授札
?—1782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赫舍哩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闲散袭远祖德禄骑都尉世职。乾隆十八年(1753),授三等侍卫。二十七年(1762),授直隶居庸路营都司。三十五年(1770),迁
733—781唐朝官员。高丽人,本名怀玉,受赐改名。生于平卢(治今辽宁朝阳市),服役于唐军,为平卢军裨将侯希逸下属。乾元元年(758),平卢节度使王玄志卒,因希逸为其姑母之子,与同僚共推之为平卢军帅,
***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火器。1974年8月在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出土的火枪。用青铜铸造,长26.5厘米,重1.78公斤。因其轻而小,所以叫手火铳。铳体分为铳管、药室和尾銎三部分。是元代中期晚期铸
元朝大臣、文士。又译阿鲁灰。蒙古人。字叔重,号东泉。至治(1321—1323)间,累官泉州路总管。泰定帝召为翰林侍讲学士。泰定三年(1326),奉命与直学士燕赤译《世祖圣训》,以备经筵进讲。迁侍读学士
匈奴姓氏之一。晋代称呼延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兰氏、须卜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