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甚
见“兀慎”(107页)。
见“兀慎”(107页)。
隋时突厥贵族,※都蓝可汗雍虞闾之弟。开皇十八年(598),与突厥可汗染干同遭都蓝可汗、达头可汗联兵攻击,败退,弃其妻子,与染干投隋。隋廷赐以宝物,以示嘉慰。
有记为“人皇王归唐”。契丹建国初期的王位之争。人皇王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长子耶律倍。契丹开国时,神册元年(916),倍被立为皇太子。后他献计灭渤海,天赞五年(926),渤海亡,改东丹国,封其为人皇王,主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见“呾蜜”(1388页)。
即“吉里迷”(681页)。
?—1495明代四川马湖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洪子。成化六年(1470)六月,袭马湖府(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土官知府。在职期间,对治下夷民残酷暴戾,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肆意淫乱土民女子,用妖僧百足魇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较低一级贵族的称谓。汉称“小头人”。因战功、治绩或受土司殊遇从下级行政人员中超擢。土司封赐给一定的土地,每年需向土司纳贡赋,贡赋的多少视经济状况而定。主要担任“班假
见“纥突邻部”(945页)。
唐代契丹辱纥主(部落首领)。又作曲据、於句折、李去闾(唐赐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四月,率部背突厥投唐,受任刺史。唐改其部为玄州,隶营州(今辽宁朝阳)都督府管辖,此为中原王朝在契丹地区设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