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定宗
见“贵由”(1653页)。
见“贵由”(1653页)。
旧时广西部分瑶族地区村寨主持宗教祭祀和组织生产的头人。在南丹县瑶族聚居的每个村寨,都选出一至二个熟悉宗教仪式,有丰富生产经验和受群众拥护者充任此职。在政治上没有任何特权,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神祈祷作物丰收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
吐蕃佛教后宏期阿里地区译师。曾奉阿里王益西约命,率使团赴印度迎请大德阿底峡,因热病使者多病故,被迫中途返吐蕃。据《蒙藏佛教史》载,其由众多青年伴随赴印,抵印后向在超岩寺的阿底峡送了大量黄金,请其入藏传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1833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人。黎族。道光十三年(1833),儋州大旱,地方官吏、汉族地主及高利贷者趁机盘剥,黎人蓄恨。是年七月,与薛凤章(汉族)等于儋州龙头、薄沙等黎峒倡导起义,“贫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北周、隋官员。字处均。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周柱国※长孙俭子。有干才,颇览书记。初为周卫王宇文直侍读。建德元年(572),拜开府、乐部大夫。大成元年(579),为小司寇,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杨坚任
见“毛里孩王”(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