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恂
北魏太子。字元道,又字宣道。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长子。生而母死,由冯太后抚视。太和十七年(493),立为皇太子。十九年,奉诏赴平城奔太师冯熙之丧,其进止礼仪,皆是父所定。父每岁征幸,常留守洛阳,主执庙祀。素不好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常思北归。二十年(496)八月,乘父往嵩岳,自留守金墉(今河南洛阳东北)之机,手刃中庶子高道悦于禁中,谋轻骑奔代,因领军元俨勒门防遏,未果。父归,被杖,囚于城西。十二月,废为庶人,幽禁于河阳无鼻城。二十一年,为御史李彪密劾,以谋逆罪,被毒杀。
北魏太子。字元道,又字宣道。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长子。生而母死,由冯太后抚视。太和十七年(493),立为皇太子。十九年,奉诏赴平城奔太师冯熙之丧,其进止礼仪,皆是父所定。父每岁征幸,常留守洛阳,主执庙祀。素不好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常思北归。二十年(496)八月,乘父往嵩岳,自留守金墉(今河南洛阳东北)之机,手刃中庶子高道悦于禁中,谋轻骑奔代,因领军元俨勒门防遏,未果。父归,被杖,囚于城西。十二月,废为庶人,幽禁于河阳无鼻城。二十一年,为御史李彪密劾,以谋逆罪,被毒杀。
1133—1202金大臣。本名阿不沙。胡里改路(治今黑龙江依兰)桓笃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夹古、加古)氏。善骑射。皇统八年(1148),袭祖驳达猛安。大定元年(1161),以拥戴功迁昭武大将军。从右副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参见“奥米”(2252页)。
见“并作”(891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1728清代四川乌蒙府土舍。彝族。因其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年幼,而掌府事及兵权。雍正四年(1726),率众反抗清廷改土归流措施。云贵总督鄂尔泰发兵镇压,被招降。随清军围攻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镇雄(
匈奴姓氏之一。晋代称呼延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兰氏、须卜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
辽早期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所记“麻都不,县官之佐也,后升为令”,有误。《辽史·太宗纪》载:会同元年(938)十一月,辽太宗改置官制,以麻都不为县令。从而得知麻都不不是升为县令,而是改称县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