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秘史李注补正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蒙元史籍志书及私家笔记有关著录,亦吸收时人文廷式、施世杰研究成果。其补正之处颇多,考证可备一说。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蒙元史籍志书及私家笔记有关著录,亦吸收时人文廷式、施世杰研究成果。其补正之处颇多,考证可备一说。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①(?—588)南北朝时期东突厥可汗。名处罗侯,号突利设,后称莫何可汗。阿史那氏。※乙息记可汗科罗子,原辖突厥汗国之东部地区,甚得部众拥戴,为兄沙钵略可汗猜忌,怀离心。北周大象二年(580),密与隋使
蒙古语,汉译“祗应”。指元驿站对乘驿之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首思或由官府拨给驿站,或由站户协力负担,免站户、一切杂泛差役,每户免四顷税赋。太宗元年(1229),定使臣每日支肉1斤、面1斤、米1升、
赫哲族男子传统衣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大衣”。亦作“卡日其卡”。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大衣,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稍有差异。赫哲族以5—6张狍皮制作,长过
即“乌斯多”(337页)。
?—1847清道光朝湘桂边区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黄卜峒人。瑶族。出身农民家庭,曾参加道光十六年(1836)蓝正樽领导的瑶山八峒起义,失败后,与广西全州庄塘村汉族李世德等在湘桂边界组织“棒棒会”,广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县公良等地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家族)分支残余组织。村寨中的每个家庭分别属于不同的“尼阿英”,有公有的土地称“坤马”,头人称“奴木尼阿”,由妇女世袭担任。至解放时原始母系氏族(家
见“回离保”(781页)。
清代官名。亦作按班、谙班。满语音译,“总管大臣”、“大官”或“大人”的意思。清入关前,专用于亲近重臣,如天聪八年(1634)定总兵官为“昂邦章京”,分三等。统治全国以后,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均可称
明清哈尼族土司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后以府改置。因治所置于思陀(又作思他,即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思陀),故名。辖境东至落恐乡界10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50里,西15里,北10里交元江界;其地今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