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哈尔盖乡,原居黄河南赛仓地方,为刚察“查香措登”(亲属七部落)之一。因与邻部发生草原纠纷,误伤人命,受官府和其它部落攻击,活动受限,生活贫困,遂从原部落分出,携10余户投
古县名、城名。唐代其城在今四川盐源县。唐武德二年(619),改汉晋以来的定笮县为昆明县,属州越嶲部。《蛮书》卷6:“昆明城,在东泸之西”,“磨些种落所居之地”。东泸水即今雅砻江,其西的
见“萧观音”(1994页)。
见“刘知远”(863页)。
即“蒲察世杰”(2321页)。 ②即“移剌温”(2066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书名。又名《真理的献礼》。宣扬伊斯兰教义的长诗。玉格乃克盲诗人阿赫马德(又译阿合买提)居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市)时撰。连同题跋诗共500余行。12世纪末或13世纪初成书,并以此诗献给当时喀什噶尔异密(
见“儋耳国”(2516页)。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见“南京”(1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