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即“夹谷清臣”(749页)。
见“猛骨孛罗”(2078页)。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信。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秦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大象二年(580),为上柱国、大冢宰、大右弼。寻与子俱为权臣隋国公杨坚所害。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战争以后,西方传教士在内蒙的侵略活动迅速扩展,强占蒙旗土地,欺凌各族群众,激起各族人民的愤怒反抗。光绪十年(1884),达拉特旗札兰章京色力格占巴拉曾率领群众烧毁当地天主教堂。十二年(1886),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住地。又称庸功地区。长期以来归西藏则拉岗宗管辖。由则拉岗宗本任命的三乃卡直接管理,辖巴布荣、雅陆光东、西木岗、西木荣,马尼岗、嘎勒等20余个村落。1956年为印军占领。参见“博嘎尔”(
用金属制造的坚实铠甲。又称金甲。古已有之。王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即以13副遗甲起兵。翌年,在翁科罗城一战中,项下受一镞,时所披锁子甲属此。锁子甲,也称
①契丹语官名。掌群牧之事。据《金史·百官志》:“※乌鲁骨(群牧所)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女真立国,仍设是职,在群牧所下,“又设扫稳脱朵,分掌诸畜,所谓牛马群子也。”简称“群子”,为群牧所
①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72—578年,凡7年。 ②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