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利
见“斡里”(2424页)。
见“斡里”(2424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霸场蛮夷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省溪
约在唐代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期间形成,初为父系,以所谓“父民六族”为最早。随着父系权力的加强与发展,氏族制的确立和巩固,逐渐形成强大的世袭性的家族及家族名称,子孙承袭,以家族名称冠于姓名之
即“图龙禅”(1435页)。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参见“駮马”(1782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首领的称谓(有人认为在地缘性村寨产生以前原有氏族或家族之长)。一般由最早建立村寨的氏族或家族中推举产生,若同时由几姓建寨,则通过杀鸡打卦产生,后世代相承。负责管理村
见“王罕”(201页)。
准噶尔地名。位于今新疆阜康县城东。准噶尔语, “赛因”意为“良”, “塔喇”意谓“田”。以其地膏腴,宜种植,故名。唐时属北庭都护府管辖,明隶瓦剌。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统治时,为准噶尔重要农业区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