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书要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吐谷浑良马名。青白色相杂的骏马称骢。产于青海湖一带。史载:吐谷浑国“出良马”,“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即南北朝、隋、唐时期,居于青海之吐谷浑人,以中亚波斯(今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附郭州(一说府治在渤海后期移卢州),领金德、常乐、永丰、鸡山、长宁5县。州治故址众说纷纭,今东北考古界力主在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或说在该省敦化县敖东城;一说在桦甸县苏密城;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
书名。藏文名《嘎钦嘎桂玛》,相传为伏藏(即埋藏于地下之书),后为掘藏者发现。撰者不详。从书末记载中提到止贡巴、热振巴等教派传人看,推知大体成书于12世纪。原书以手抄本传世。全书275页。北京民族宫有楷
北燕冯弘年号。431—436年,凡6年。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参见“巴嘎达”(409页)。
见“巴拉人”(410页)。
见“乌古部”(332页)。
即“慕容觊”(24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