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金海陵王完颜亮年号。1153—1156年,凡4年。
先秦时期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西越”。“瓯”又作“呕”,始见于《逸周书·王会解》:“伊尹正四方令,正南呕。”为分布于南方之西部越人的统称;一说为百越中的一支,与于越、闽越、南越、骆越、滇越并列,分布于
傣语音译,意为“地方”、“坝子”。一般指傣族居住的河谷平坝。往往一个坝子就是一个勐。云南西双版纳共有30多个勐,旧时设大小土司,傣族称之为“召勐”(一方之主),其建制大者相当于区,小者相当于乡。曾是西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大德十一年(1307),泰定帝也孙铁木儿弟迭里哥儿不花始受封。
参见“毕约”(755页)。
清代新疆河名。中亚锡尔河上游。唐代称真珠河。清《西域水道记》云:纳林河西流,有喀喇河自北来汇后,凡西南流四五十里,折而西北流四百余里,始出中国境外。原为中国新疆河流,后被沙俄并吞。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1009年。
古海名。一作少海。指内海或海峡,诸史所指不一。《新唐书·流鬼传》和《唐会要·黑水靺鞨》中指今黑龙江口北之鄂霍次克海(一说为鞑靼海峡);而《旧唐书·百济传》等指今西朝鲜湾或渤海海峡。前苏联境内之贝加尔湖
清代新疆伊犁水利设施。又称镇台渠。嘉庆八年(1803),伊犁将军松筠以※将军渠北高南低,用水困难,令总兵纳尔松阿于爬梁分水北流,至皇渠桥(距涝坝湾10里)、红柳湾、小地窝铺诸地,灌溉大渠以北田亩。
州名。隋开皇二十年(600)置,唐仍置。治所在榆林县(今内蒙古准噶尔旗十二连城)。隋、唐曾改榆林郡。辽废。宋景祐(1034—1037)中入于西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