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朝官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即“赛特”(2467页)。
清代伊斯兰教著作。全称《天方五功释义》,亦称《一斋五功义》。刘智撰。63章。该书用中国儒家性理学说解释伊期兰教念、拜、斋、课、朝“五功”及其意义。分三部分:前七章综述“五功”之原因,中二十五章以仪、法
内蒙古包头地区黄河渡口之一。清同治十三年(1874)开辟。同治以前,由于土默特右旗境内(即今包头地区)过往客商、货物原利赖毛岱渡口(时称官渡)渡河,后因黄河改道,毛岱渡口脱离河道岸口,遂由土默特总公署
?—973又作斯奴古。辽穆宗御厨,著帐奴隶。契丹族。穆宗残暴,奴隶常因小失枉遭酷刑,受炮烙、铁梳、断手足、烂肩股、折腰胫、划口碎齿等,被杀者不绝。应历十九年(969)二月,随穆宗出猎怀州黑山(今内蒙古
?—385十六国时期反抗前秦的义军将领。中山丁零人。义军首领※翟斌之侄。东晋太元九年(384),翟斌为慕容垂所杀后,率部走邯郸,后南下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欲与守卫邺城的前秦苻丕内外相应,共击久围邺
蒙文文化改进会创办的刊物。1930年1月1日创刊,铅印,16开,蒙汉合璧。设在北平宣武门外石竹灯庵三号。以研究蒙古社会问题及发展蒙古实业,改进蒙古文化及疏通蒙汉之间的隔阂为宗旨,设蒙古社会、政治、经济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丁零之一部。因居朔州而得名。朔州,治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此处丁零大多姓鲜于氏。北魏孝昌二年(526),五原降户鲜于修礼起义于定州左人城(今河北唐县)。未几,朔州丁零鲜于阿胡、库(厍)狄丰乐等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地名。亦作哈仔难、甲子兰、蛤仔兰等。位于台湾东北部,今称宜兰。为“三十六社土番之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民多次欲深入此地开垦,都因遭当地高山族人的反对而入垦未成。嘉庆(1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