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十一项和平条款

十一项和平条款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建立三区革命政府和民族军,并一直打到玛纳斯河,与国民党军相对峙。同时南疆也掀起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占领塔什库尔干,建立了革命政权。国民党政府妄图依靠军事力量镇压三区革命的阴谋破产后,于1945年10月派代表张治中等与三区革命政府阿合买提江等,在迪化(今乌鲁木齐)举行和平谈判。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5年10月17日至1946年1月2日,共78天,双方就改组新疆省政府和省政府的组织办法及一些重要施政纲领,达成初步协议,签订和平条款正文和附文一;第二阶段,从1946年4月5日至6月6日,共63天,就三区民族军的改编和驻地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了和平条款之附文二。条款正文共11条,主要内容是:人民享有选举权,选出为人民所信任之行政官员;人民有宗教信仰、发展民族文化与艺术、出版、言论、集会、国内外贸易之自由;国家机关与司法机关之文书,以国文(汉文)与维文并用,小学和中学使用本族文字施教,大学并用国文与维文施教;政府规定之税率,应视人民力量而定,负担之数额以不妨碍人民之生活与经济发展为标准;省政府委员扩充为25人,其中10名由中央派定,15名由各区保荐,中央任命;准予组织民族军队;事件解决10天内相互开释所拘捕人士,并保证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歧视。附文一主要是对正文第9条,即政府组织办法之补充,规定各区保荐的15位委员,三区可保荐6名,其中,包括副主席、副秘书长各一人。附文二主要是对和平条款第10条关于事变区域内之军队改编问题的补充。由于国民党政府蓄意破坏,和平条款未能很好执行。

猜你喜欢

  • 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 隆寿寺

    藏传佛教寺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民市街。亦名额木齐召。清康熙八年(1669)绰尔济达赖主持修建,并任该寺札萨克喇嘛,管理沙比纳尔。三十四年(1695)重修后,掌印喇嘛呈报清廷,康熙帝赐名隆寿寺,

  • 若尔盖

    地名。即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位于阿坝之西北,北接甘肃省,东邻松潘,南界红原县,西隔黄河与青海相望。所辖唐柯、郎木、多玛三地为牧区,铁布、求吉两地为农业区。部落小而多,俗有十二部之称,即:辖

  • 尕藏寺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尕藏班觉楞”,意为“善缘富乐洲”。在青海称多县。县内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之萨迦派寺院。据传,至元二年(1265),八思巴返藏途经玉树,于嘎哇隆巴地方讲经灌顶,聚信徒万余人,由此嘎哇

  • 乌古迺

    1021—1074女真完颜部首领。亦称胡来、术乃。金太祖※阿骨打祖父。金始祖※函普六世孙(旧史有记其为金始祖之长子。始有生卒年。三传至阿骨打)。因擒叛辽的五国盆奴里(蒲聂)部节度使献辽,封生女真节度使

  • 纳苏泼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色而强大的一支人”。他称墨彝、白彝、彝家、甘彝等。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曲靖地区、昭通地区及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部分

  • 达尼钦波·桑波贝

    1262—1322简称达尼钦波。元代乌思藏高僧。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族。元世祖(1260—1294年在位)时,其伯叔八思巴、亦邻真,其族兄弟答耳麻八剌饶吉塔先后受封为帝师,而其父耶歇迥乃(1238

  • 麦良

    宋末元初云南丽江摩娑大酋长。又名阿琮阿良、阿良。麦宗(牟保阿琮)之子。宋理宗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1253),蒙古忽必烈(元世祖)总兵分三路南征大理时,不战而降,至金沙江边(剌巴江口)迎接蒙古军,表示

  • 赵郡丁零

    见“定州丁零”(1528页)。

  • 丁景

    明代诗人。字德辉。云南蒙化(今巍山县)人。回族。相传为元代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明万历(1573—1620)年间人。一生勤奋著述,有遗稿多卷。现仅有《公余清咏》1卷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