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高级属官。由土司任命其血亲担任。视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授予不同职位。职位最高者称“掌太爷”,代理土司掌理全区事务。其余根据血缘亲疏为分管财文及军事的大小太爷。享有很多特权,如
清代台湾开发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清代在台湾“理番”方针的一大改变。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对内山高山族地区长期采取隔离封锁政策。同治十三年(1874),钦差大臣沈葆桢鉴于日本侵略者对台湾的觊觎和不断入侵,向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简称“其美”。藏语音译,意为“不生不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封建牧主把一定数量牲畜交给牧民放牧,此后不管领放的牲畜生与死,每年得按原领牲畜头数收租,世代不变,故称。牧主经常将老弱病畜强迫放给
?—551东魏、北齐官员。字绍远。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玄孙,中散大夫元弼子。涉子史,颇属文。北魏建义元年(528),诉复王爵。东魏天平二年(535),迁司空,寻坐事免。武定二年(5
1844—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喜塔腊氏。字寿山,号寿泉。同治十三年(1874),任安徽巡抚。光绪十三年(1887),任湖广总督,旋调署两江,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为荣禄亲信。十七年(1891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见“札合敢不”(4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