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室韦人。又作张乌豆伐。室韦首次赴中原王朝的使者。东魏孝静帝武定二年(544)四月,代表今兴安岭一带的室韦人,向东魏献方物。自后,室韦累遣使向中原朝廷朝贡。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寺庙名。又称“噶迥多吉英寺”。地处拉萨河下游南岸的热玛冈村,自拉萨西南行约两公里处。建于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该寺早已破败,唯噶迥寺建寺碑尚保存完好,碑文共藏文57列,字迹清晰,内载
?—1173金大臣。本名撒改。初名思恭,为避显宗允恭讳,改名。押懒河(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黑河)人。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神土懑之子,习失弟。年11,从父谒见太祖阿骨打。天会四年(1126),随军攻太
?—525?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将领。族属匈奴,破六韩氏(潘六奚氏)。匈奴单于后裔。先祖潘六奚封右谷蠡王,后世遂以为氏。以骁勇著称,世袭部落首领。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随族人※破六韩拔陵于
辽官名。亦作“闼林”。契丹语音译。原意不详。是大黄室韦部和小黄室韦部的官名。太宗会同元年(938)十一月改称仆射,后又改称司空。
解放前云南红河南岸的红河、绿春、金平和江城等县保存的大小封建土司总称。计有思陀、溪处、落恐、瓦渣、左能、猛丁、纳更、稿吾卡、瓦遮、猛弄、猛喇、者米、茨桶坝、五邦、五亩、纳楼、宗巧、上亏容、下亏容等,多
即“毛南族”(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