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盘江
见“温水”(2280页)。
见“温水”(2280页)。
507—531北魏皇帝。528—531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彭城王元勰第三子。孝明帝初,以父有鲁阳卫拥之功,封武城县开国公。幼侍孝明帝于禁内,深受亲信。孝昌二年(526),进封
?—1474明朝将领。蒙古族。原名脱脱孛罗。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孙,※阿卜只俺子。宣德九年(1434),阿鲁台被瓦刺击杀后,随父归降明朝,居京师(今北京)。次年,父卒,袭指挥使。后积功至都督佥
参见“奥米”(2252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河西地区(指今甘肃河西走廊和青海湟水流域)的鲜卑诸部。其称约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后凉吕光曾遣使封秃发乌孤为“河西鲜卑大都统”。除最主要、最强大的秃发部鲜卑外,有史可稽者尚有※乙弗、
南北朝时东西魏军间攻守潼关的战事。以拓跋鲜卑为主建立的北魏,经※六镇大起义冲击,分裂为东、西魏后,分别在权臣高欢和宇文泰控制下,相互兼并,征战不息。东魏天平元年(534)十月,西魏丞相宇文泰统军夺潼关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元曲家、文史学家、书法家。字天暐(或伟),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徙太原,后寓居北平(治今河北完县东北)。元至正十二年(1352),由翰林兼国史院侍制,迁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习经、史,学博识敏,善模仿先秦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