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遗址
西藏古人类遗址。地在西藏昌都卡若地区,占地约1万平方米。“卡若”藏文作“kharo”,在11世纪的《德乌佛教史》中已记其名,为“四如”建置中的地名之一。1978年开始发掘,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物,代表西藏东部的远古文化。文物有房屋及石、陶、骨等器物,谷粒及兽骨亦多有发现,表明当时人们已定居,从事农业,兼营饲养业。经考证,器物品类造型与中原文化有密切联系。
西藏古人类遗址。地在西藏昌都卡若地区,占地约1万平方米。“卡若”藏文作“kharo”,在11世纪的《德乌佛教史》中已记其名,为“四如”建置中的地名之一。1978年开始发掘,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物,代表西藏东部的远古文化。文物有房屋及石、陶、骨等器物,谷粒及兽骨亦多有发现,表明当时人们已定居,从事农业,兼营饲养业。经考证,器物品类造型与中原文化有密切联系。
元代蒙古宫廷组织的长跑比赛。亦称“放走”。“贵由赤”亦作“贵赤”,蒙古语音译,意为快走健脚者。起初旨在锻炼和选拔士兵,“使服特别之任”。其后成为例行体育竞技。据《南村辍耕录》、《泺京杂咏注》等载,每年
鄂温克语音译。居住今内蒙古阿荣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人对※“柱”的另一种称呼,但两地在使用时不尽相同: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只称“家”或“家庭”为“纠”,称居室为“柱”,如“萨喜格柱”、“萨喜柱”(产房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初以其地部落大首领锁南斡些儿为指挥使,赐印、诰、锦绮等。十二年,卫指挥奉命率诸处大小头目修复所辖地方驿站,以通使命,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
见“姜戎”(1761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见“达巴八措”(731页)。
即“斡亦剌”(2425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