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逊鄂拓克
即“乌孙部”(334页)。
即“乌孙部”(334页)。
赫哲族的历法。流行于黑龙江富锦市等地。一年分为12个月,月无大小,皆为30天。记日方法,用30根小木条或竹片,削成同样长、宽、厚,中间穿孔聚拢到绳的一头平挂起来,过一天向绳另一端移动一根,移完为一月。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见“蒙格”(2324页)。
怒语音译,意为“官贡”。参见“怒管”(1775页)。
见“狄”(110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承天皇太后※崇德宫。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匈奴等使用的一种兵器。《汉书音义》:“镝,箭也,如今鸣箭也。”《史记》集解引韦昭语:“矢镝飞则鸣”。秦二世元年(前209),匈奴冒顿单于曾以其射杀其父头曼单于,自立。
十六国时期北凉所创历法。赵造于北凉国君沮渠蒙逊玄始年间(412—428),故名。以精密见称。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于太延五年(439)破北凉,获得该历,时人以为精,遂于文成帝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