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宗真”(131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逊河卫,并注说逊河在黑龙江南180里。
官名。西夏建国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及属州下属低级军吏。李继迁、李德明时期均置。
傣语音译,意为“地方”、“坝子”。一般指傣族居住的河谷平坝。往往一个坝子就是一个勐。云南西双版纳共有30多个勐,旧时设大小土司,傣族称之为“召勐”(一方之主),其建制大者相当于区,小者相当于乡。曾是西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仆古、仆固。游牧于土拉河以北,多览葛之东。拥众3万户、兵万人。习俗与突厥略同。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627—649)中,遣使入唐朝贡。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见“苻健”(1342页)。
明末东北地方女真族所建政权名。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先后招服、合并栋鄂部(1584)、浑河部(1585)、苏克素护河部(1586)、完额部(1588)、鸭绿江部(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