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定
越人。原为南越国揭阳令。元鼎五年(前112)秋,汉武帝发兵伐南越。闻汉兵至,率部降汉,反戈相向。南越灭后,被封安道侯。
越人。原为南越国揭阳令。元鼎五年(前112)秋,汉武帝发兵伐南越。闻汉兵至,率部降汉,反戈相向。南越灭后,被封安道侯。
乌古迺联盟时期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桓、※散达之父。居完颜部邑屯村。辽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劾里钵继任部落联盟长后,被迫接受劾里钵所赠马匹财物,让国相位于劾里
新石器时代晚期越族先人陶器纹饰的典型代表和重要文化特征之一。花纹大多用陶印模捺印或拍印而成,有方格、曲尺、圆圈、米字、人字、之字、平行直线、回字、波浪、筐篮等等图案。在我国东南部和南部古越人居住的广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
见“斡儿乞纳”(2427页)。
书名。游桂日记。1卷。明岳和声(今浙江嘉兴人,汉族)撰。万历三十九年(1611),作者出任广西庆远府(治所在宜山)知府,内心异常矛盾,谓庆远“僻在炎徼,璟(今水族)、侗、仡佬之与处,或谓不堪而心安之”
西夏官署名。掌管道教事务。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有载。应为西夏《天盛律令》中道士功德司的简称。
唐代墓志。玄宗开元六年(718)刻制。1944年(或1945年)出土于甘肃省武威县南60里喇嘛湾第二号墓中。原存武威文庙。志高37厘米,广35厘米。志文16行,行16字,正书。石面于写刻前,先以朱画方
?—181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喀什噶尔(今喀什)塔什密里克庄人。属伊斯兰教黑山派。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娶居京之喀申和卓女为妻。喀申和卓系“白山派”遗裔,向居和卓坟附近。他因恳请将妻室移往塔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