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勒尔
见“奇勒尔”(1352页)。
见“奇勒尔”(1352页)。
地名。原名河口,藏语作呷曲卡。东邻康定,南毗盐源,西接理塘,北界瞻对。历为打箭炉明正、崇喜2土司属地。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入藏驱准噶尔,于江之中枢设中渡汛驻防,改名中渡,归打箭炉、阜和协管辖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中分离而置匹黎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万岁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见“赫哲族”(2422页)。
见“丹津”(356页)。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大连市西北部复县西北复州城。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南北160里,东西250里,东抵凤城,西临渤海,南界宁海,北接盖平,约相当今辽宁复县地。周、秦为朝鲜地。汉属玄菟。魏属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