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员、都事2员、捕盗官3员、镇抚2员。辖境包括今四川、云南及西藏东部藏族聚居地区。有时又称“西番宣慰司”,《元史·世祖纪十四》载,至元三十年(1293)六月,“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旦当地约在今云南德钦藏族地区,当属吐蕃等路。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员、都事2员、捕盗官3员、镇抚2员。辖境包括今四川、云南及西藏东部藏族聚居地区。有时又称“西番宣慰司”,《元史·世祖纪十四》载,至元三十年(1293)六月,“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旦当地约在今云南德钦藏族地区,当属吐蕃等路。
萨迦班智达的简称。藏传佛教萨斯迦教派第四祖公哥监藏(即衮噶坚赞)(1182—1251)的尊称。班弥怛,亦作班智达,为印度人对精通佛学“五明”诸高僧大德之尊称,《大唐西域记》释《五明》称:“一曰声明,释
唐西域军事建置。位于今喀什河附近。驻有军队,卫戍边疆。玉河军与各守捉、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洪武十五年(1382),丽江土知府木得(阿甲阿得)率众附明,钦赐木姓。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把被统治人民称为“和姓”,故有“四郡齐民一
见“六部奚”(382页)。
桦皮棚。赫哲语音译。亦作“塔拉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族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桦树皮围盖成的一种临时住所。解放后被布帐篷取代。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古代百越、俚僚等南方少数民族使用的重器,近现代为壮、布依、侗、水、仡佬、苗、瑶等民族节日和宗教活动中的重要乐器。今分布在两广、云、贵、川等地,以广西为最多。一说系由铜釜演变而成。据考古发掘及古籍所载,
见“伯颜猛可”(1092页)。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金尚书奏事官脱迭儿子。史载其善骑射,能通诸国语言。早年仕金,奉使克烈部王罕所,见金衰蒙盛,遂投蒙,入蒙后,出入战阵,参预机谋。宋嘉泰三年(1203),铁木真与王罕盟破,投铁木真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