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岱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小木筏。达斡尔语音译。旧时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达斡尔族地区水上交通工具的一种。用碗口粗的树杆编排而成,主要用于江河上摆渡。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台湾兰屿岛高山族雅美人妇女一种传统独特舞蹈。参加舞蹈的人都有一头美丽的长发,舞时身穿艳丽民族服饰,相互挽起手臂,双手弯曲于胸前,长发散披于肩,起舞时边唱歌脚步边前后缓慢移动,并摇动身躯,动作由徐而急,
古代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周初称“西土之人”。后指以犬戎为主的西北各少数民族。《尚书·禹贡》:“织皮、昆仑、析支、渠搜,西戎即叙”,包括的范围很广。“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国服于秦,故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
蒙古语音译,亦译帖儿格、帖列格,意为“车”。据载,古代蒙古人有两种车,一种称“合剌兀台·帖儿坚”,一称“合撒黑·帖儿坚”。车辆在蒙古牧民中早已广泛使用,是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据《元朝秘史》载,早在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见“恰克拉”(1725页)。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清初投附清军的俄罗斯兵。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愿附清俄人;一是在雅克萨战役中被俘的俄军。总数约近百人。被编入满洲镶黄旗第4参领第17佐领,被置于东直门内胡家圈胡同,大都享有优厚物质待遇,分获四品至七品官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