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妫水”(1261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鄂勒图特氏。世居迈勒豁地方。康熙十六年(1677),以七品官从征吴三桂。至广东韶州府,随镇南将军莽依图等败敌将军马宝等。进至广西,破敌师吴世琮等于新村西山。十九年(1680),
见“忽都虎”(1489页)。
见“罗武”(1415页)。
见“哈剌出”(1635页)。
清代布依族农民起义。清朝中叶,封建统治者为了镇压苗民起义,变本加厉地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敲榨勒索,驱使农民前往湘黔参战,致使农民“皆弃田不耕”。嘉庆二年(1797)正月初五,在贵州南笼府(今安龙县)北乡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