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阿訇
见“马文义”(163页)。
见“马文义”(163页)。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即“流求”(1942页)。
见“李雄”(1022页)。
见“耶律贤”(1302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达搯室韦。史称该部分布于古冻末河、那河流域,学界对此二河比定不一,今所在无定论,有四说:一说在嫩江下游以西今吉林省大安县至黑龙江省扎赉特旗地区;或认为应在今松花江下游以南、以东地
1731—1807清代史学家。浙江萧山人,字焕曾,号龙庄,晚号归庐。乾隆进士,授湖南宁远知县,两度充湖南乡试同考官,两署道州,又兼摄新田县事。内定调善化(旧县名,治今湖南长沙市)时以足疾请告,大吏疑其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明清时裕固族牧区的最高统治者。明朝政府为其颁发管辖八字墩(今青海祁连县境内)一带草原的敕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封为“七族黄番总管”,赐以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世袭相传。掌管该地所有部落,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