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孔雀翎。清代官员的冠饰。以孔雀翎上的一目晕为一眼,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眼多为贵,以得此种翎顶为殊荣,其中满洲、蒙古官员居多。清初,以宗室亲王、郡王、贝勒的地位特殊,均无戴翎之例;贝子、固伦额驸(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见“罕都”(1172页)。
宋代环州蛮自立的国号。宋景祐五年(1038),思恩人※区希范与其叔※区正辞从官军讨安化州蛮,恃战功请官,宜州知州冯伸已摒之未用,怀怨,归思恩,联合白崖山酋长蒙赶及荔波洞蛮,举兵反宋,建“大唐国”。请巫
官名。满语音译。“他赤”具有“令学”之意,“哈番”意为“官员”。清初中央各衙门多设有“他赤哈哈番”,汉译为“博士”官。地位与品级笔帖式同处于伯仲之间,职务亦两相当。顺治元年(1644)定:选部院衙门笔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参见“梁”(2124页)。
回族族谱名。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赛玙纂修。始修于明万历年间,由赛启皋主持纂修。原版已毁。此为重修。凡1册。分为《西宗源流》、《爵位图考》、《咸阳世系》、《五服图列》、《艺文汇集·历朝皇帝御祭、赐
见“纳邻河卫”(1272页)。
满语音译,又作噶珊,汉语意为“村屯”。清代东北满族等聚居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例以城区称“坊”,近城地带曰“厢”,厢以外曰“乡”。乡居的各村庄、村落,即“嘎山”。后金天聪(1627—1635)间,以“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