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562—1621后金开国元勋。五大臣之一。满族。钮祜禄氏。世居长白山。阿陵阿巴颜孙,都灵阿巴图鲁子。童年,父母为仇人所害,匿邻人家,得免于难。年13,杀仇人,避居嘉木瑚(今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姑母家
见“九姓铁勒”(36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见“萧柳”(1990页)。
清代史籍对拉祜族的称谓。雍正(1723—1735)、嘉庆(1796—1820)两朝,由于流官及土司的苛派勒索,被称为倮黑的广大群众曾爆发多次大规模的反封建起义。
唐末继南诏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亦作“长和国”。唐天复二年(南诏中兴五年,902),南诏国(后期称大封民国)第十三世王舜化贞卒,清平官※郑买嗣(白蛮)乘机灭蒙氏王族,夺取政权,建此国号,都羊苴咩城(在
十六国时期佛教译经师。原籍罽宾(克什米尔)。前秦建元(365—384)中,至长安(今陕西西安)译经。十九年(383),成《阿毗昙八犍度论》。翌年,复成《阿毗昙心论》。后渡江南下,适高僧※道安已逝,遂被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
见“刘渊”(859页)。
见“夫余”(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