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纳克土谢图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明崇祯九年(1636)前,游牧于天山北路。后随硕实汗徙牧青海。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为其后裔。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明崇祯九年(1636)前,游牧于天山北路。后随硕实汗徙牧青海。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为其后裔。
见“那颜”(928页)。
见“耶律庶箴”(1320页)。
?—1252蒙古国王妃。又译唆鲁禾帖尼、莎儿合黑塔泥别吉,后世尊称为别吉太后。“别吉”为部落首领之女的称号,有“公主”之意。克烈部※札合敢不之女。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败亡后,赐给※拖雷为妻,
即“纳失失”(1268页)。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安西都护府下王庭州都督府,以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置。《大唐西域记》作鞠和衍那。《册府元龟》和《唐会要》作久越得健,《酉阳杂俎》作俱德建。即今阿姆河北、卡菲尔尼甘河下游西岸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