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旧时蒙古男子成年举行的一种仪式。古代蒙古族至13岁即为成年,后来以15岁为成年。在清代,男子年及15岁举行成丁礼,以5尺木杆量其身高,表示已经成年,父母为其戴帽,祝其高升。从此,可以结婚,充当旗差。这
内蒙古西部清理地亩的机构。民国三年(1914)二月成立,吕均任局长,胡懋铖任副局长。下设两处,办理归绥(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八县已垦余地及土默特地亩事宜。曾制订《清理地亩总局简章》6章20条。同时修改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操苗语川黔滇方言。因穿白衣裙而得名。主要分布在贵州中部、西部及云南等地。在龙里者亦名※东苗,在黎平者亦称白衣苗。详见“苗族”(133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暖帽名。以毡制成,顶高5寸,边宽,前后翅各5寸。男翅两平,饰以海龙水獭皮。帽顶呈红色,饰以纹绣,不缀缨。妇人帽顶尖圆,中腰稍细,形如葫芦之半,帽后翅稍垂,顶饰金绒花。
傣语音译,意为“大万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见“王忠”(201页)。
山名。位于内蒙古巴林右翼北部索博力嘎苏木境内。辽时称黑山,在庆州北十三里,辽帝每年派臣民到此山祭祀。山长数十里,土石及流水皆黑,故名。主峰海拔1951米。此山风景秀美、巍武壮观,蒙古语称“赛汗罕乌拉”
?—1895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首领。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比西麦干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执送兰州杀害。参见“河湟事件”(
契丹语,意“烧甲”。契丹族对“小春节”(十月十五日)的称谓。每年十月,契丹五京进奉纸造小衣甲、枪刀、器械各1万副,至十五日,将其堆垛,契丹皇帝率臣僚望祭木叶山(相传族源神地),奠酒,用契丹字书状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