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科举时代经皇帝恩准于正科以外另行考试得以中式者的录取公告。宋、金皆有此制。此种考试因在正科之外,又称“恩科”。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勒令,凡5次参加御试进士考试不录者,可向皇帝奏名考试,以文章高下
①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村寨一种社会活动形式,即村民代表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也有一些“红头瑶”村寨举行多次)。如屏边的“蓝靛瑶”于每年二月二日举行一次,持续3天,全寨每户派一名男子参加,男
健身药物名。主要产于吉林、辽宁、黑龙江。清代于参山周围各隘口例设卡伦,严缉汉民人等私采。初以八旗满洲兵丁分山刨采,后亦以内府三旗打牲乌喇满洲牲丁、王公府壮丁、勋旧大臣家丁分采。雍正(1723—1735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是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的合称,类似汉官制中一人身兼出将入相之任。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九月,改设此职,以国论勃极烈完颜撒改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见“布扬骨”(464页)。
唐天宝十一年(752),南诏王阁罗凤北臣吐蕃。君长赞普册阁罗凤为“赞普钟”(赞普之弟),号曰东帝,给金印。见“阁罗凤”(1727页)。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
即“段实”(1694页)。【信苴宝】 即“段宝”(1694页)。
官名。清帝任命宗室贵族以议军国之事。天命七年(1622),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8人为8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是所谓八固山议政王。天聪间(1627—1635),议政贝勒(王)多达12人,以率八旗大臣,共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