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原名《皇朝通志》,又称《清通志》。乾隆三十二年(1767)嵇璜等奉敕撰,五十二年(1787)成书。126卷。起自清初,止于乾隆末年。体例与《通志》、《续通志》颇异,省去本纪、列传、年谱,仅存与《
?—1874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澄泉。文生员出身。道光间,历官太常寺少卿、内阁学士、礼部右侍郎、护军统领。咸丰三年(1853),入军机。奉命带兵赴天津,同参赞大臣僧格林沁防剿太平军,
清代皇室庄园。归皇帝支配。未入关以前时期,已有庄园之设;入关定都以后,相继设千余庄。粮庄,以输皇粮;银庄,以缴皇银;祀典,以供牲猪;奉先殿进鲜,以供鱼雉;内厩,以供豆秸。分封王公,制以其爵次之别,分别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至顺二年(1331)置,隶云南行省。司治今泰国清迈。所辖八百媳妇诸部即今傣族先民,皇庆元年(1312)受招抚,大小首领屡向元廷纳贡,请置官守,因设此机构,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1124辽末将领。字特免,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道宗朝入仕,寿昌(1095—1101)年间,累任显要。至天祚帝时,天庆初年,为知国舅详稳事,迁殿前副点检。时辽王朝局势动荡,危在旦夕,东北女真勃兴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
金建国时将领。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子,康宗※乌雅束、太祖※完颜阿骨打弟。为人刚毅果断,临战决策,有父风。世祖时,专任军旅之事。年20余,为裨将,从大将撒改攻留可城(今吉林珲春县境)。力主攻城,
书名。原名《国朝名臣事略》。元苏天爵编著。15卷。天历二年(1329)以前成书。集录元代前中期名政治家、军事家、学者始木华黎终刘因共47人墓碑、墓志、行状、家传,兼采他书可徵信的材料,加以剪裁、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