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三旗法典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
解放前景颇族最隆重的生产祭祀活动。“官庙”为汉称,景颇语称“能尚”,每个山官辖区都有一座,是辖区宗教活动中心,实际是一座没有四壁的茅屋,内供天鬼、地鬼及官家的祖先鬼,但无偶象,只竖若干鬼桩。每年由山官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因分布于室韦区域之西部而得名。其位置诸家意见基本一致,只是有详略之别。一般指其在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一说在呼伦湖(池)至根河一段的额尔古纳河附近,一说还包括黑龙江上游地区。今有人认为,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古代蒙古社会婚姻礼俗之一。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一见公姑的礼”。男女成婚时,由女方父母将女儿送至夫家,新娘首次拜见公婆时,送上见翁姑的礼物。如孛思忽儿弘吉剌氏德薛禅将女儿孛儿帖嫁与铁木真(成吉
嘉绒藏语,汉译“黑头”,即“黔首”,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多为被头人或管家收养的孤寡或因犯罪被没收财产者,少数来源于抵偿债务自他处购买。一般没有土地,常年为领主从事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索岳尔济山之北,滨喀尔喀河。东至鄂莫克依布拉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额里彦山梁接乌珠穆沁左翼右旗界,南至索岳尔济山,北至东彻布尔图接本部中右旗界。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洪
傈僳族民间乐器名。用竹片精心刻制的一种口弦。流行于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有一片弦和三片弦两种。一片弦是拉拨簧片而发音,三片弦是用手指直接拨动弦片振簧而发音。一般作舞蹈伴奏,也有自娱时演奏的。多为青年妇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