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左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见“天山”(216页)。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已有官的名称和职务,藏语称“论”,意似汉语“臣”。及其即位后,为适应吐蕃王朝的体制及统治的需要,对吐蕃官制作出统一规定。其官制分军政两种。军事官制有“四如”或“五如”(“如”即“翼
?—1865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咸丰七年(1857),以古城领队大臣,赏副都统衔,任驻藏帮办大臣。八年,以里塘喇嘛争充副堪布一缺,纠众抢掠,土司喇嘛撤站,以致道途梗阻,派兵前往开导,迅速安站。九年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见“耶律古乃”(1308页)。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怒语音译,意为“住在山上边的人”。旧时云南碧江怒族一古老氏族名称。自称怒江土著。相传其始祖为“茂英充”(女性),故又称“茂英充霍”。还传说女始祖“茂英充”为蜂与蛇交配所生,故亦称“别阿起”,意为蜂氏族
见“溆州蛮”(2285页)。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河南怀庆府(府治今沁阳)所属孟县桑坡回民,为反对增加赋税,涌进县城,要求减免。县令孙彭寿下令开枪,死6人。孟县、温县回、汉族人民愤起,聚众万余,冲进县城,痛打孙彭寿,焚
见“濮”(25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