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塔尔河卫
见“希滩河卫”(1102页)。
见“希滩河卫”(1102页)。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壮族古地名。又称婆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其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壬庄圩附近波旧。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见“反帝会” (373页)。
见“亦力克卫”(872页)。
761—827唐朝宰相。字保君。先世本为乌洛侯国胡人,初以国为氏,徙张掖后,始改乌姓。一说其先出自姬姓,黄帝之后。河东将乌承玭子。少为潞州牙将,后任都知兵马使。元和五年(810),以擒暗通王承宗之昭义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卷数及成书年代均不详。作者早年曾受世祖召见,命入枢密院御史台肄习官政,后历官台省五十余年,对整肃官箴,监察失职有长期经验。本书是其类集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格例条画,汇次
※黑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黑水羌”(2227页)。
见“江格尔汗”(885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碎叶水”(2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