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布尔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
见“萧挞里”(199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即“代来城”(570页)。
见“拨绰”(1377页)。
古代壮族民间纺织品。主要产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地区。据南宋范成大(1126—1193)《桂海虞衡志·志器篇》及周去非《岭外代答》卷6记载:广南西路(今广西)左右江溪洞特产“緂布”,“如中国线罗,上有遍
1286—1324元代畏兀儿族文学家。本名小云石海涯,字浮岭,号酸斋,别号成斋、疏仙、石屏、芦花道人等。祖籍西域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北),※阿里海牙之孙。父名贯只哥,遂以贯为姓。为赵国夫人廉氏(平章政
见“耶律迭里特”(1325页)。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1678※叶尔羌汗国宗室。东部统治者※阿都剌因汗第五子。受※阿布都拉哈汗之命,任哈密总督,以“圣战”名义侵扰明甘肃,其二兄※阿木伦·木汉默德汗反对此举。1653年阿木伦·木汉默德汗死后,巴拜占领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