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经历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珞巴族部落名。自称“布瑞”,藏族称之为“丁珞”。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传说其祖先与崩如、巴依、玛雅、阿帕塔尼和纳等部落的祖先为兄弟。有阴垛、姑佑、石鲫、石觉、布更、布耶、嘎恨、嘎得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见“巴达哈伤”(414页)。
清廷初封其显祖塔克世本支的九等爵位。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极以“清”号立国,即帝位,始定王公以下九等爵。其名次循序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即“舜化贞”(2262页)。
见“昆都力哈”(1410页)。
参见“毕约”(755页)。
金大臣。亦作蒲察。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完颜冶诃孙,散达子。自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梅坚河,徙屯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初为元帅府“扎也”,使于四方称职,按事能得其实,领猛安。皇统(
见“俟斤”②(16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