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王祥”(1307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族”。指吐蕃赞普王室的嫡系家族。王族为官者称为“论”,故唐补国史则谓“吐蕃国法不呼本姓,但王族则曰论”。
契丹皇室四宫帐。又作四帐皇族,或一帐三房。包括由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及后裔组成的※大横帐,及其伯父岩木后裔组成的※孟父房、释鲁后裔组成的※仲父房和其弟后裔组成的※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
亦称“瑷珲将军”。全称为“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清代黑龙江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将原属宁古塔将军统辖的部分地域划出,设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擢宁古塔副都统萨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至卓克乌苏接本部左翼中旗,西接军台,南至哈沙图,北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墨尔根岱青车棱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
见“乌罗府” (334页)。
即“旻宁”(1413页)。
①古城名。即今辽宁省兴城市。明为宁远州城。位于渤海北岸汤沙河与女儿河之间。是今东北通向华北交通要冲。原属广宁(今辽宁北镇县)前屯、中屯二卫地。明宣德三年(1428)建。分内外二城。内城周5里余,高3丈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