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孩
即“乌纥堤”(334页)。
即“乌纥堤”(334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喀尔喀左翼部”(2208页)。
见“哈儿分卫”(1638页),“哈里分卫”(1639页)。
宋代党项首领。原为※李继捧牙将。宋淳化五年(994)三月。李继捧遭宋将李继隆讨击,乃令其报知族弟李继迁,反被继迁缚帐中,以轻骑袭继捧营欲并之。七月,李继迁授为指挥,被遣诣宋绥州伪求纳款,会于石堡砦,受
见“贝子庙”(314页)。
唐代对部分白蛮称谓。其部本居弄栋县(今云南姚安县北)鄙地,昔为褒州(今云南大姚县),有首领为刺史,因误杀其参军,挈族北走,后散居磨些江侧,故剑川、共川等地亦有分布。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