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朱留王
即“大武神王”(93页)。
即“大武神王”(93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清代发给旅蒙商的经营执照。清政府对旅蒙贸易,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康熙三十五年(1696),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后,废除明朝的“马市”,在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治今内蒙古多伦县)等地设立对
契丹族敬祭的祖神。详见“青牛神”(1279页)。
清代旗仆解脱奴籍和在旗籍上开始署名自立门户者的通称。八旗奴仆,本主听其出户者,曰开户;已开脱奴籍而又仍留于旗内者,则应在《丁册》中“开户”项下开造姓名及其三代履历,亦曰开户。因丁册又称丁档,旗籍也谓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南接太仆寺牧厂,西至察哈尔正白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951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第三世国王。一作段思胄。白族。大理人。段保隆次子,※段思平弟。早年家境没落,随父兄在乡间从事农牧,甘贫度日。时为郑氏大长和国(902—928)后期,剑川节度使杨干贞把持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共设14台,由乌里雅苏台城向西,头台阿勒达勒,二、博勒霍,三、乌兰胡图克,四、依克哲斯,五、巴噶哲斯,六、珠尔库珠,七、布固,八、阿勒噶令图,九、巴噶诺尔,十、杜尔根诺尔,十一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