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令
见“大行”(76页)。
见“大行”(76页)。
古地名。春秋末越国之南界。《国语·越语上》:“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在今浙江诸暨县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见“多伦人”(849页)。
又作德贝阔赞。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孙,※约松之子。生于雅隆旁塘。13岁父死,开始执政,共18年。在娘麦等地建寺8座,在江孜一带建谢嘎、江孜等5堡,对江孜一代的发展做出贡献。年30左右于娘若香波城(今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武陵郡(今湖南西部,四川、湖北、贵州部分地区)蛮人。桓帝元嘉元年(151),率领武陵辰阳(今湖南辰溪、麻阳一带)、零陵都梁(今湖南武冈)等地各族人民起兵,反对官府苛敛。聚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书名。清沈惟贤撰。3卷,附录1卷。按年记叙西汉与匈奴军事、政治、文化等关系,详于军事。起高帝元年(前206),迄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取材于《汉书》、《汉纪》、《资治通鉴》、《通鉴纲目》等。多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