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见“清佳努”(2109页)。
?—1651清初将领。又作博尔惠。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天聪三年(1629),从皇太极征明,自龙井关入遵化,败明总兵赵率教军,斩其副将。五年,擢巴牙喇甲喇章京,兼户部参政,屡败明军取胜。崇德元年(1
见“蛮书”(2272页)。
?—1648清初大臣。蒙古札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贝勒巴克子。天命四年(1619),其父被后金俘,七年(1622)正月,入质后金,换回其父。八年,被送还。天聪(1627—1635)初,以本部败盟,与
见“耶律沙”(1301页)。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犁杖的一种。旧时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达斡尔人,耕地使用一种笨重的※硬杆犁”,犁出的地深浅不匀,垄不直。在汉族影响下,20世纪20年代卧犁传入。由于其套马牵引,犁辕较短,轻便灵活,耕地深
①古城名。即今辽宁省兴城市。明为宁远州城。位于渤海北岸汤沙河与女儿河之间。是今东北通向华北交通要冲。原属广宁(今辽宁北镇县)前屯、中屯二卫地。明宣德三年(1428)建。分内外二城。内城周5里余,高3丈
见“俺答汗”(1884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的封号。后金天聪二年(1628),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多罗特部。回师时,以幼弟多尔衮此次随征,克著勤劳,因赐墨尔根戴青之号以褒之。此号系满语音译,意为“明智的统帅”。清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