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原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内。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蓟州(治今天津市蓟县)等地。后改汉姓曰赵。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分布今四川西北大渡河上游金川县一带。哥邻为该部自称。隋时附国及唐时吐蕃称之为“嘉良”(嘉梁)。唐武德元年(618),置嘉良县隶雅州都督府。文宝(742—756)前,隶雅州都督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见“术赤”(489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辽、金、元、明、清时代在中国北方各族中流行的一种歌舞杂戏。亦作喇。蒙古语称其艺人为倒喇黑赤或倒喇赤,汉译作倒喇金、倒儠匠。沈榜《宛署杂记》云:“弹唱人曰倒儠匠”。一说源
见“蒙古单鼓舞”(2340页)。
渤海王城赴契丹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契丹为渤海西邻,在震国改称渤海前(713),彼此互相声援以抗唐,又同依附于在契丹西之突厥,渤海人赴契丹必经之路,史称“契丹道”。走向为:从上京龙泉府(
?—1289元朝将领。契丹族。石抹氏。少从军,以壮勇称。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从严忠范攻宋,围重庆。翌年,以蒙古军2千,败宋将昝万寿于成都。十六年(1279),升管军总管,授宣武将军,守遂宁。翌
契丹中央官署名。专理国舅(后族)诸帐事务的机构。属北面诸帐官。《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辽史·外戚表》载:“辽史耶律、萧氏十居八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