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玛
传说中的古代拉祜族女头人。相传部分拉祜族居于云南大理洗麻塘沤麻,洗麻之所,自种火麻,自织麻布,主要以狩猎为主。一次,她命男人们去撵山打猎,射中一头马鹿,马鹿带箭而逃,众人紧追不舍,追至临沧,见其地土肥水美,返回禀告,娜玛遂率众南迁至云南南部临沧等地。后鉴于男人和女人不睦,遂给他们分工,女人种菜,男人放鸭。
传说中的古代拉祜族女头人。相传部分拉祜族居于云南大理洗麻塘沤麻,洗麻之所,自种火麻,自织麻布,主要以狩猎为主。一次,她命男人们去撵山打猎,射中一头马鹿,马鹿带箭而逃,众人紧追不舍,追至临沧,见其地土肥水美,返回禀告,娜玛遂率众南迁至云南南部临沧等地。后鉴于男人和女人不睦,遂给他们分工,女人种菜,男人放鸭。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藏语音译,意为“宗送”,或“长站运输差”,为※“萨催”(短站运输差)的对称。旧时藏区※差巴(支差的人)支应的差役之一。指支差农奴按※宗(相当内地的县)转运西藏地方政府征敛的粮食、酥油、羊毛等物资及官商
见“伯言儿”(1090页)。
见“敌烈部”(1882页)。
参见“高罗衣起义”(1919页)。
见“牂柯蛮”(1960页)。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山官对群众的一种剥削方式。近代随着景颇族地区私有制的发展,山官对百姓的剥削也不断加强,利用特权,随意摊派,规定凡官家有婚、丧、盖房及举行盛大祭典等活动,辖区内所有百
?—1823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原名文宁,字蔚艾(其),号远皋、芝崖。乾隆四十九年(1784)进士。嘉庆二十年(1815),由盛京副都统授盛京礼部右侍郎。二十一年任贵州、河南巡抚,次年解职。二十五
见“哀册”(1717页)。
明代四川地方茶叶专卖机构。洪武五年(1372)十二月置。地点在碉门(今四川天全)。初,雅州茶局岁收茶411600斤。其职责是征收茶税,易红婴、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国用。并负责与藏区以及其他地方少数